宁陕县党群部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
2022/6/4 来源:不详根据工作需要,经县委同意,拟面向全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为部分党群部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,现公告如下。
一、选调职位
本次党群部门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3名(公务员6名、事业干部7名)。具体岗位分别是:
1.县纪委(监察局)机关及所属单位公务员2名;
2.县委办公室机关及所属单位公务员、事业干部各1名;
3.县委组织部(县考核办)机关及所属单位公务员1名、事业干部3名;
4.县委宣传部所属单位事业干部2名;
5.县编委办公室所属单位事业干部1名;
6.县档案史志局参照管理工作人员2名。
二、选调范围
全县范围内符合选调条件的公务员、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干部。
三、资格条件
(一)基本条件
1.政治可靠,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爱岗敬业,实绩突出,群众公认;
2.语言文字表达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较强,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;
3.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(合格)及以上等次;
4.身体健康。
(二)岗位条件
1.县纪委(监察局):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,2年以上公务员(参照管理工作人员)工作经历,年龄35周岁以下,科级干部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。
2.县委办公室: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,3年以上公务员(参照管理工作人员)、事业干部工作经历,年龄30周岁以下。
3.县委组织部(县考核办):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,2年以上公务员(参照管理工作人员)、事业干部工作经历,年龄35周岁以下;特别优秀或具有摄像、照相及制作电教课件(微视频)专业技能的,年龄可放宽2岁。
4.县委宣传部: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,2年以上事业干部工作经历,年龄35周岁以下。
5.县编委办公室: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,2年以上事业干部工作经历,年龄35周岁以下。
6.县档案史志局: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,2年以上公务员(参照管理工作人员)工作经历,年龄45周岁以下;热爱档案、党史、地方志工作及地域文化、历史文化,有一定的调查研究、分析写作能力。
(三)不得参加公开选调的情形
1.未经本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;
2.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;
3.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;
4.按照有关规定,各镇机关录用公务员在镇机关服务期限未满5年(含试用期)的;
5.事业单位干部,尚在录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;
6.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以上工作年限、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年3月31日。
四、选调程序
(一)公告
发布公开选调公告,公布报名资格条件、选调程序等事项,动员符合条件人员报名。
(二)报名
符合选调资格条件人员于规定报名时间内,携以下资料在宁陕县委组织部干部股报名:
1.《宁陕县党群部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》(宁陕党建网下载